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?
东阳律师
2025-04-24
物业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:1.物业管理纠纷:涉及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、标准及使用,以及物业公司在维护、修缮、改建等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。2.物业用途纠纷:关于物业专有部分用途的改变或侵害,如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影响其他业主权益的情况。3.公共区域使用纠纷:涉及小区内公共设施、场地的使用权和管理问题,例如车位分配、绿地利用等。4.物业维修与改造纠纷:关于物业共有部分维修费用分摊、改建计划的决策过程中产生的争议。5.物业服务质量纠纷:当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达标时,业主与物业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。6.物业管理权纠纷:涉及解除或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,通常发生在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不满时。7.其他杂类纠纷:如物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的纠纷、停车位产权争议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六条:建筑物内,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,属于业主共同所有。业主对专用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,有权共有和使用之,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七条:建筑物的业主对于建筑物内属于专用部分以外的道路、绿地等公共设施的使用,应当遵循公共利益原则,不得侵占或者阻碍其他业主的使用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四条: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履行法律规定或者契约约定的义务,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,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八十三条:建筑物的维修、改建应当依法进行,有关费用由业主共同负担,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:(一)属于个人业主专用部分的装饰修缮;(二)根据法律、法规可以由其他方式解决的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制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八十六条: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行为有异议的,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请仲裁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三条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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